工会经费不足怎么办
一、行政根据《工会法》,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的工会经费,可凭工会出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税前列支。
二、工会经费不足时,行政按照自愿原则,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补助,工会入账时计入“行政补助收入”,同样出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根据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此部分补助经费应在税后利润中列支。
非常正确!但是感觉不完整!
行政补助收入科目有很多地方值得仔细研究:
企业行政对工会的经费补助真的“不合规”吗?
——从一封读者来信解析工会经费收入的法规应用
信件内容如下:
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企业的行政财会人员,同时也受工会委托兼管着工会的财会工作。说实话,我们企业领导还是非常支持工会工作的,除定期按工资薪金总额的2%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外,对企业工会开展的活动和添置设备还经常给予经费补助。仅去年一年就先后为工会补助了经费十多万元。但在年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税务部门却对企业行政补助工会的这十多万元提出异议,不准许作为企业合理的费用进行扣除,不允许企业在税前列支,并要求企业进行了纳税调整,补缴了企业所得税,以至今年企业行政再也没对工会进行任何补助。本人出于职业的责任感,也在积极学习企业和工会两方面相关的财务法规和制度。《工会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和行政方面的补助就是工会经费的合法来源之一,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却规定,企业实际缴纳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两者显然存在着矛盾。事实上让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再去对工会进行补助几乎是不现实的,如此,《工会会计制度》确认的“行政补助收入”这一经费来源也就成了空中楼阁。那么企业行政如果对工会进行经费补助真的就成为“不合规”了吗,企业行政如果对工会进行经费补助究竟该如何处理,如何核算?恳请指正。
工会会计是这样回复的:
闻达同志(很亲切):
首先感谢你对工会工作的热心关注和支持。你所反映的情况是大多数企业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确实,工会经费的合白熊资讯网法来源之一就包括政府和企业行政方面对工会的补助,《工会会计制度》也明确把行政补助作为企事业基层工会的一项合法收入加以规定,并单独设置了“行政补助收入”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但是,任何一项法规的执行都是受一定条件制约的,有的是受范围制约,有的是受时间制约,有的是受数量制约,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分析每一项法规的具体属性和约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的规定是受时间、范围约定的,是有量化条件制约和衡量的,其统一性、强制性是十分明确的;而行政补助收入等项收入则缺少相应刚性条件的制约,所以就成为了可以作为合法收入,但不是必须成为法定收入的规定。作为税法的一项执行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也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务总局的公告不但在工会经费税前扣除范围上进行了量化界定,还对扣除凭据进行了约定,执法上体现得十分严谨、规范。其实,税务部门并不反对企业行政对工会补助经费,只是规定超出部分必须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显然你们企业去年对工会补助的十多万元经费超出了税法规定的限额,所白熊资讯网以被补缴了企业所得税。
据分析,你们单位行政对工会的十多万元补助恐怕也是以拨付资金的形式直接从企业“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出去的。企业会计制度虽然规定了计拨的工会经费在“管理费用”等科目中按受益对象分担,捐赠、赞助等支出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但税法对这些支出也是有约定条件的。除2%工会经费有上述明确规定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里对捐赠、赞助规定了三个限制条件,一是必须通过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公益组织或政府部门实施,二是必须用于公益事业活动,三是捐赠额度限定在年度利润12%以内。显然基层工会和地方总工会既不是公益组织也不是政府部门,不具备接受捐赠的主体资格,即使工会从事的活动是白熊资讯网公益性的,也无法被认定。除非基层或地方工会另行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公益组织(如送温暖基金会),企业行政方面才有可能在利润总额12%限额以内,另行对其实施赞助。可见你单位行政直接列支对工会的经费补助,被税务部门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也是无可非议的。
那么,企业行政方面对工会的补助超出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是不是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其实也不尽然。(此处//www.czybx.com有亮点)这就要求我们准确理解《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条款的规定,并依据准则对企业行政补助经费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合理的筹划,以获得经费补助的最大效果。其实,把单纯经费补助调整为按项目据实补助,就是一种可行的办法。比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九号—职工薪酬》的规定,企业许多涉及职工利益的支出都可以在职工薪酬中筹划解决。如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竞赛奖励经费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奖励,就可以计入职工薪酬在工资奖金项下在税前支出;企业工会对职工开展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项下对工会实施项目补助;企业工会开展的送温暖活动、帮扶助困活动、健身活动、春游秋游等文体活动及其它为职工办实事的活动,企业行政也可以在职工福利费项下对工会实施项目补助。
企业行政具体核算支出时可以在“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白熊资讯网奖金、应付职工福利费或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等科目的借方列支,核销时再按会计期间由企业合理受益方按比例分担时转入该科目贷方。当然,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也不是无条件、无限制使用的,且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规定这两种费用由先提后用改为额度控制,(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控制额度分别是工资薪金总额的14%和2.5%)。
虽然两者都有额度比例限制,但现行制度也规定它们在超支情况下可以跨年度调整使用,操作十分方便。你作为企业行政和工会两方面的财会人员,熟知了这些政策,合理地应用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就可以游刃有余地做好行政和工会两方面的财会工作,使各项业务处理得既合法又合规,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素材来源:烟台工馆 编辑:刘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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