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三生的孩子怎么办
中年男人莫有福 是一家服装加工厂的老板 他的工厂经营了十几年 在周围几个县当中也算是小有名气 一天上午他在厂里突然接到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 “你儿子放鞭炮伤了人,你要赔偿!” 莫有福一听就懵了,这哪儿跟哪儿呀 他和妻子就只有一个6岁的女儿 而且乖巧懂事,也不可能会放鞭炮伤人
冷静下来一想 这年头骗子这么多,肯定又是骗钱的! 于是对电话那边的人说了句: “对不起,你打错了吧!”就把电话挂了 下了班,莫白熊资讯网有福回到家,吓了一跳 只见妻子袁爱珍坐在沙发上蓬头垢面 还一个劲地伤心抹眼泪
莫有福不解地问: “怎么啦,出什么事了?” 妻子阴沉着脸,甩过来一张照片 “看你在外面干的好事!” 莫有福捡起来一看 照片上是一个10岁左右的男孩
莫有福这下更是一头雾水,问妻子: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过了一会儿,妻子平静下来 将今天下午发生的事白熊资讯网情告诉了莫有福 原来下午的时候,有人来敲门,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张照片要袁爱珍转交给她的丈夫,并告诉她照片上的男孩叫莫望,是莫有福的亲生儿子,春节的时候和一帮孩子在一起玩放鞭炮,把这个男人的儿子的眼睛给炸瞎了。这个男人拍下了莫望的照片,现在要莫有福拿钱赔偿20万的医药费,并留下了电话号码。
莫有福一听就火了,他对妻子说:“我哪里冒出来个儿子,我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的拼命挣钱,哪有什么功夫和别人生儿子!” 说完拿出手机 当着妻子的面就给对方打电话 接电话的正是上午给莫有福打过电话的那个男人 面对质问 那个男人不紧不慢地说出了一句话 立刻让莫有福大吃一惊,说不出话来 —— “你还记得李梦吧?”
李梦?这两个字犹如一声惊雷在莫有福的头上炸响 他怎么会不记得这个名字 这是他人生中曾经的一段难忘经历 。。。。 十几年前,莫有福结婚不久离开老家 与朋友在浙江某地合开工厂 不久后 在工厂里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出纳李梦 同样都是孤身在外的两个人很快就好上了
再后来,李梦怀孕了 当李梦把检查结果告诉莫有福的时候 他二话不说就让李梦把孩子打掉 可是李梦死活不同意 眼看妻子就快从老家来了 最后没办法,莫有福给了李梦10万块钱 让她无论无何得做掉这个孩子 哪成想李梦拿到钱后突然就人间蒸发了 十几年来从来没有在莫有福的生活中出现过 。。。。 谁知今天突然以这种方式出现 而且还突然冒出一个儿子!
没过多久 莫有福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一张传票 原告叫肖明,是个十多岁的孩子 他的法定代理人叫肖勇,是孩子的父亲 也就是文章开头给莫有福打电话的男人 肖明因人身伤害向法院起诉 要求莫望的父亲莫有福 为其子的伤害行为予以赔偿 看到传票,莫有福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开庭后,经过法庭辩论 莫有福才明白这是本BHllierK案件的第二次诉讼 肖勇曾经为儿子肖明眼睛致残一事 将莫望母亲李梦告上法庭 法院一审判决李梦赔偿肖明20万元 可是在执行www.czybx.com时出了难题 李梦没有存款,家中只有一所房子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规定》中第5条第1款,无法执行 可是这个肖勇也真有办法 他通过打听了解到 莫望有个当老板的亲生父亲 于是就把莫有福告上了法庭
莫有福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申辩道: 当初他和李梦分手有口头协议,并且给了李梦10万元的费用,其中就包括打掉孩子的费用,而且他们没有结婚,没有法律保护,他不能赔偿。 然而 法院的二审判决 还是判了莫有福赔偿肖明20万元 璇姐告诉您: 虽然李梦只是一个小三身份,但是他和莫有福所生的儿子的权利仍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莫望的父母具有法律赋予的对莫望进行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莫望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应当由抚养她的李梦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因为李梦没有赔偿能力,所以改由莫望的亲生父亲莫有福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1.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2. 《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白熊资讯网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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