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反杀家暴丈夫被判防卫过当 女子防卫过当被判
前段时间湖南一女子遭家暴后反杀丈夫一事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近日也有了新的消息,据报道女子反杀家暴丈夫被判防卫过当,也就是说这个防卫被认为过当,那么女人在遇到家暴之后要怎么办,接下来大家就随白熊资讯网小编一起了解看看女子防卫过当被判~
女子反杀家暴丈夫被判防卫过当
热搜火了12月7日,女子遭丈夫持刀砍打后用木棒反杀 法院:防卫过当,女子反杀家暴丈夫被判防卫过当。对62岁的李小娟来说,她的婚姻里充斥着怀疑、争执、暴力,丈夫王军经常对李小娟实施家暴。
3月12日晚,丈夫再一次对李小娟动手,辱骂、掐脖子,甚至拿起刀砍向李小娟。过程中李小娟拿起一根木棒朝丈夫的头砸去反抗,丈夫最终身亡。
防卫程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经鉴定,王军系被棒类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颅骨骨折、脑挫裂伤、颅内出血并形成脑疝死亡。
经鉴定,李小娟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判决书显示,李小娟的儿女选择了谅解母亲。法院一审以李小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记者注意到,虽然法院认可了李小娟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却认为该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怎么判?
1、对防卫过当应当采取减轻或免除处罚,因为防卫过当的防卫人员,主观上是出于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动机,其主观恶性小。
2、而且防卫//www.czybx.com过当的防卫人,客观上是在进行防卫的前提下造成的损害结果,防卫人只对造成重大损害承担刑事责任。
3、具体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4、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按照过失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规定的刑法减轻处罚白熊资讯网。
5、如果具备缓刑条件,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湖南一女子遭家暴后反杀丈夫
夫妻两个人之间相处最重要的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坦诚,在遇到事情的时候不要激动,不要情绪化地去处理问题。
但是人往往很容易在相处的过程当中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更何况是朝夕相处的两个人。
家暴这种事情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对于家暴这种事情是最不能容忍的一件事情,下面我们来看这样的一个新闻。
12月7号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来自湖南省怀化市62岁的李小娟,从结婚以来婚姻生活就非常的不幸福,因为多年以来丈夫经常的怀疑她,所以也经常遭到丈夫的殴打。
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丈夫再一次把双手伸向了妻子,这一次李小娟没有选择忍受,而是直接拿起了桌子上的刀。
她找到了一根木棒,还有一瓶辣椒水进行了反抗,看着被她打倒在地的丈夫,在多年的愤怒以及恐惧的驱使之下,李小娟又将木棒挥向了丈夫的后脑勺。
在婚姻里,丈夫殴打李小娟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已经不是非常稀奇的事情,就在今年三月某一天的晚上,就是因为一个非常小的误会,丈夫再一次向自己的妻子动手掐李小娟的脖子,甚至拿起刀直接砍伤了李小娟。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李小娟已经忍无可忍,所以他就拿起了旁边的一根木棒直接朝着丈夫的头砸去,即是关于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开庭,李小娟在一审的判决当中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法院认为他的防卫措施过当。
对于今年已经62岁的李小娟来说,在长达几十年的婚姻里充满了暴力,充满了争吵,怀疑她的丈夫王军经常怀疑她的作风有问题。
就因为王军经常怀疑自己的妻子有问题,所以就会经常对妻子进行家暴,在去年的时候,王军还把李小娟赶出家门,直到今年过春白熊资讯网节的时候,孩子们才将李小娟接回家。
事情发生的原因是,在今年3月份的某一天晚上,李小娟正在和自己的大儿子www.czybx.com通电话,就在这个时候,王军听到了他怀疑妻子和儿子说自己的坏话,于是就开始恶语相向,开始辱骂自己的妻子,掐住李小娟的脖子。
就在这一刻多年的暴力让李小姐终于忍无可忍,她决定实施报复,于是她就到厨房里将辣椒水掺在了水杯里,拿着辣椒水和木棒来到了堂屋。
王军看到此时的李小娟直接就拿起了旁边桌子上的刀,砍向自己的妻子,而李小娟把手中的辣椒水和木棒放下之后,用双手去阻挡,她的衣服袖子已经被砍了双臂也被砍伤。
李小娟趁着王军不注意的时候,直接将掺有辣椒的水泼向了王军脸部,王军直接丢掉了手里的东西捂住自己的眼睛。
于是她就赶紧拿起手里的木棒击打王军的头,就这样王军被李小娟打倒在地,他害怕王军站起来报复,于是又继续的打向了王军的头部。
王军被打死亡之后,李小娟最近的通话记录都是和自己的儿子听到这件事情之后,她家的亲戚包括邻居都赶来,他们看到李小娟的身上以及衣服上全部都是血,而她的额头和手臂上还有淤青。
后来根据法院的判决也以及法官综合多种情况,一审是李小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遇到家暴怎么办?白熊资讯网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据全国妇联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虽然我国于2016年开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但是仍有很多女性没有意识到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
那么,一方遭遇家暴,应该怎么办?
一、寻求帮助。正在遭受伤害并无力自卫的,可以大声呼救并拨打“110”,报案后要求对加害人进行处理,进行伤情鉴定,并留好出警记录和医院伤情鉴定记录。可以找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妇女组织、工作单位等进行调解,或拨打12338向妇联求助。也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向施暴人出具告诫书或向基层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二、收集证据。受害者在平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报警回执、出警记录、报警笔录、询问笔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行政处罚决定书、调解协议、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检查报告、验伤报告、照片、证人证言、保证书、短信、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在以后的损害赔偿、诉讼离婚中都将称为有利证据。
三、要求赔偿。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当事人遭受的人身权益的损害,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在处理时,一般参照侵权行为法,结合具体案件中暴力情节恶劣程度、暴力频率以及受害方的受损害程度等情节,对赔偿数额进行判定,体现司法对受害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纠纷,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依据法律照顾无过错方及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对受害人予以照顾,特别是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需要治疗、由于家庭暴力而失去工作或影响正常工作等,法院会考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产分割份额。如果受害方没有不利子女成长的因素,法院考虑到加害人可能存在的不良习气与暴躁性格,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考虑上,一般不会将未成年子女交由加害人一方直接抚养。
五、追究责任。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家暴,坚持“家丑不可外扬”或相信“他会变好”都是幼稚的做法。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对家暴就要零容忍,就应该很勇敢的说“不”,利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原创否则皆为转载,再次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章标题: 女子反杀家暴丈夫被判防卫过当 女子防卫过当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