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1 父亲为女儿付婚宴订金后 酒店加价
重庆,一女孩准备结婚,她父亲定了50 桌的婚宴,每桌的价格是899 元。就在付完两千块钱订金,离开的当天下午,他就接到了饭店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婚宴每桌涨了 400 元。如果同意就立马要补差价,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只能退还给2000元。
据了解,王先生非常宠爱女儿,对于女儿的婚事也很重视,为了给女儿找个风光的婚宴场地,王先生对比了当地多家酒店,最后就找到了这家价格亲民、又有口碑的酒店。
当与酒店经理沟通好细节后,他只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价格要便宜不能过高,而且菜要好吃。
然后,经理给他推荐了几个套餐,在王先生精心挑选后,最终选择了价值 899 元一桌的套餐DZCCqp。为了表达诚意,王先生还提前在酒店交付了2000 www.czybx.com元的订金,酒店给王先生开了收据。
到了下午,正当王先生在忙着筹备女儿结婚事宜时,他接到了来自酒店的电话。
电话接通后,酒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算了一下,觉得王先生定的 899 元一桌的婚宴,他们根本赚不到钱,所以要把价格提到 1299 元/桌。
王先生一听酒店这么说,顿时很生气。他认为,酒店这不是出尔反尔吗?上午刚确定的订单和价格,不遵守信用和承诺,下午就变卦了,随意加价。
王先生越想越气,便一口回绝DZCCqp了酒店的要求,并表示,如果酒店不按照899的价格,就得赔偿自己两倍的定金。
酒店听到后,立即反驳道,上午王先生缴纳的是订金,不是这个双倍返还的定金,两者虽然有一字之差,但是返还的金额明显不同。因此,酒店只同意将2000元如数退还。
王先生听完之后,大为震惊,他赶忙拿出了酒店开具的收据。王先生定睛一看,看到收据上确实写的确是订金二字,这时才意//www.czybx.com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
而现在摆在王先生面前的,无非两种选择,一种就是同意酒店加价多上几道菜,另一种就是要回这 2000 块钱。
王先生斟酌了一下,他想如果答应加价,那至少场地还在,婚礼可以继续。但如若选择返还2000 元,还得另寻场地。很无奈,王先生将此事公布出来。
【@胡萝卜说法】
酒店真是出尔反尔,上午刚订好的价格,下午就失言了。
那么,涨价的行为是否合理呢,王先生又该如何更好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首先,王先生在和酒店确定好 899 元的套餐后,便与酒店签订了婚宴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 502 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单的说,就是双方是自愿签订的合同,且婚宴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样婚宴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具体到本案,王先生在选婚宴时,还表达过自己的诉求,要求不贵好吃。而店家也是推荐了好几个,最终,也白熊资讯网是在王先生选定后,双方才签署了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 57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案中,王先生定的是 899 元一桌,而店家却要加价到 1299 元,明显违背了合同的条约。所以,酒店的做法应该是按原价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承担违背合同的违约责任。
其次,王先生因为一字之差,给自己造成了部分损失。王先生因没注意到订金二字,不能适用定金罚款,则赔偿定金的2倍。
“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相应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并非法律概念,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根据《民法典》第 587 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回归本案,王先生明显不知道自己交的是订金,误认为是定金,收据上也是写的订金,而王先生交的这 2000 元,明显属于是用来预定这婚宴场地,意图让酒店按合同约定来履行的。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2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王先生原先只用花 899 元一桌,而现在酒店却多加了 400 一桌,给王先生带来了不必要损失,所以酒店加价是违法的行为。
因为商家无故加价,不仅违背了合同还未信守承诺,导致王先生受到了损失,所以商家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店家的做法不仅不道德,还寒了顾客的心。要知道,信守承诺是店家生意更好的致胜法宝。酒店要为了生意兴隆,牢牢守住诚信这一原则。
那么,你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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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王先生定的是 899 元一桌,而店家却要加价到 1299 元,明显违背了合同的条约。所以,酒店的做法应该是按原价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承担违背合同的违约责任。
其次,王先生因为一字之差,给自己造成了部分损失。王先生因没注意到订金二字,不能适用定金罚款,则赔偿定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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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 587 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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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2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王先生原先只用花 899 元一桌,而现在酒店却多加了 400 一桌,给王先生带来了不必要损失,所以酒店加价是违法的行为。
因为商家无故加价,不仅违背了合同还未信守承诺,导致王先生受到了损失,所以商家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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