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玩具枪获刑十年男子提前回家 男子售卖“仿真玩具枪”获刑十年
很多小朋友都喜欢玩具,玩具也有着广泛的市场,可是最近有一则新闻说一男子因为售卖仿真玩具枪而获刑10年,是不是听着感觉代价有点大,为什么会被判刑那么久呢?而这名男子被监禁7年2个月23天后,11月10日,32岁的景安朋获准取保候审,回到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的家中,下面就跟不上白熊资讯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卖玩具枪获刑十年男子提前回家
被监禁7年2个月23天后,11月10日,32岁的景安朋获准取保候审,回www.czybx.com到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的家中。
7年后在狱中取保候审,其两任代理律师对记者说,这并不多见。原定的刑期是到2023年。
此前,这位玩具店店主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获刑10年。中青报中青网记者9月19日报道过他的经历(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此前报道:《是玩具生意,还是枪支交易?》)。他是因销售玩具枪而被判处刑罚的此类案件当事人之一。
“因再审可能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再审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止原裁定及判决的执行”。该案经历了一审、二审,申诉、驳回,另一当事人申诉、再审,景安朋的辩护律师已换过三批。
11月10日上午,景安朋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摁下手印,走出监狱大门。
今年9月,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青岛市中院再审这一案件。根据判决书,法院再审后认定,原审被告人景安朋、李秀兰、李晓海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原审被告人董冰冰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因再审可能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该院决定:本案中止原裁定及判决的执行。对原审被告人景安朋、李秀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11月10日,山东省邹城监狱出具《释放证明书》,证明书载明,2014年9月29日,时年27岁的景安朋经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十年,狱内减刑2次,实际执行7年2个月23天,“现因中止执行原判决,决定对其予以释放”。
当天下午,景安朋回到老家临沭县农村老家,亲戚朋友买了鞭炮,要燃放欢迎他回家。景安朋阻止了,“我丢人”,旋即大哭起来。在席间吃饭时,景安朋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冤枉死了”。
过去6年里,景家人一直为此申诉,他们认为景安朋出售的是白熊资讯网玩具而不是“枪支”。景安朋的二哥景安邦对记者说,他们依然坚持景安朋是无罪的,“(从一审判决起)我们坚持了6年,还能再坚持6年,我们希望最终能得到无罪判决。”
在景安邦眼里,弟弟入狱前是一个“很阳光、很开朗”的男青年,现在老了很多。他给弟弟买了新手机,但是学了三天,景安朋还是不会操作。
现在的景安朋白天不敢出门,不敢和陌生人讲话,“怕穿制服的人”,经常一个人默默蹲在墙角。他入狱前出售的玩具枪被堆在他当年的婚房里,而他的婚约因他入狱而取消。看到这些玩具枪,他说:“都是你们这堆小东西把我害了。”
根据原判决,景安朋向下游经销商李秀兰出售了一批玩具枪,其中的一部分被鉴定为枪支,这是他们入狱的原因。
此案6年后再审的依据在于,“认定原审被告人李秀兰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的证据不确实充分”。
今年9月,青岛中院对景安朋、李秀兰案进行了再审。景安朋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辩护词,白熊资讯网为其做无罪辩护。
律师在辩护词中称,除了枪支认定标准、景安朋是否符合该罪主观构成要件之外,辩护律师还发现,涉案枪形物是否为景安朋向下游销售的,同样存疑。涉案枪形物可能另有来源,并非景安朋向李秀兰出售的。理由之一是,李秀兰称其三次收到枪形物的数量为1、12、3支,而在案物流公司货运单记载的件数为4件,与李秀兰的说法无法对应。并且,货运单记载的价格为2558元,而李秀兰供称枪形物单价为290元,无法得出2558元这一数字。
同时,当事人的供述也与在押枪形物的型号、数量无法对应,比如,李秀兰供称其贩卖的枪形物型号有3种,但本案枪形物型号有4种;李秀兰供称其贩卖“仿AWP型号”之外的枪形物有3支,但本案该型号之外的数量有7支。
辩护律师认为,从侦查阶段至今,景安朋没有一次供述自己给李秀兰发过枪形物,唯一承认发过枪形物的是其雇的工人,不过,工人仅陈述自己向李秀兰发过“短枪”,而本案在李秀兰及其下游处查获的均为“长枪”。
“在案证据仅能证明景安朋向李秀兰出售了玩具,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李秀兰的涉案枪形物来自景安朋。”景安朋的律师认为,原审裁定认定景安朋向李秀兰销售17支枪形物并有12支为真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此前担任过景安朋案一审、二审辩护人的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也认为,该案无罪辩护的条件和内容没有改变,他仍然坚持景安朋无罪。
目白熊资讯网前,景安朋等当事人正在等待再审法院的裁定。
小伙到底是玩具生意还是枪支交易
这几年,因为买卖玩具枪而被判处重刑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又以批发商和发烧友为多。
山东省青州市一家玩具店店主李秀兰以每支290元的价格,从临沂市批发商处进了一批玩具枪,再以每支400多元的价格售出,最后被被判刑十年。
和很多“枪支贩卖案”中的涉案枪支一样,李秀兰等人售卖的枪支,杀伤力还没有一个成年人投掷一枚黄豆大。
到底有什么危害,办案机关除了举出语焉不详的所谓认定标准外,并没有提出有说服力的理由。
在此类案件中,已经有不止一个被告人请求法庭以被告人自己的身体,试验涉案枪支的杀伤力,“随便打我”,但没有一次如愿。尽管如此,他们仍然被判刑,只有极少数翻案。
有时候我们会很奇怪:为什么最普通的人都能做出的判断,我们的法院却做不出呢?有人会说,玩具枪再“真”也是“假”的玩具,怎么能获刑呢?
其实如此立法是为了保障普通群众的安全感,一则防止这类以假乱真的玩具枪带来的恐慌,二则防止假戏真做起来造成可能的伤害;
玩具仿真枪不一定会给老百姓造成实际的生理损伤,但是不能否认其无限趋近真枪的外形模样具有的威慑力。
比如我这种胆小如鼠的,看到非军人和警察提着一把枪,哪里顾得上去鉴别是真是假,更不敢上前询问是真家伙还是玩具,一定吓得抱头鼠窜。
可白熊资讯网见,仿真玩具枪是可以引发恐慌的,是足以破坏群众安全感的,当然,毕竟是玩具,是仿真,是否具备杀伤力,具备多大杀伤力都需要专业鉴定,但毋庸讳言,这类枪的存在是会引发社会影响的。
有网友抬杠说水果刀也可能伤人,也应该禁止。长得像水果刀、菜刀的刀,日常生活里经常见到,不易引发恐慌情绪,而且这些刀是生活必需品,和仿真枪不能类比。当然如果佩戴的是玩具仿真关公偃月刀,那就是管制刀具了,一样会被禁止。
以前在央广做评论时遇到过类似问题,特地请教过专业人士,接到举报就会查,不少地方都制定得有举报仿真枪的奖励办法,大多千元起步,万元封顶。
最后必须提的一点是,2018年,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对于没致伤力的,收藏的,娱乐的,初犯的,偶犯的,主张体现从宽的精神。
贩卖枪支国家如何规定?
按照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枪分气枪和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在《刑法》上规定非法买卖两支以上的就够刑事处罚,但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非法买卖、运输、储存一支就够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点标准是:
一、制造军用、非军用枪支1支以上、成套散件一套以上或者主要零部件50件以上;
二、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2支以上、成套散件两套以上或者主要零部件100件以上;
三、制造军用、非军用专用子弹500发以上或者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非军用专用子弹1000发以上;
四、制造各类炸药10公斤以上或者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各类炸药20公斤以上;达到前款各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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