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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 公职人员吸毒被抓两次仍正常上班

日期:2023-06-20 18:45:27 来源:大风新闻 浏览:269次 栏目:热点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一公职人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后仍正常上班”的消息在网上传播。6月2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包头市昆都仑区农牧局获悉,网友反映内容基本属实,2019年,当地纪委已对当事人作过开除党籍、降低工资处分。

公职人员吸毒被抓两次仍正常上班

网友举白熊资讯报:公职人员吸毒被处理后仍在单位正常上班

6月19日下午,有网友在网上举报: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农林水务局(应为包头市昆都仑区农牧局或农牧林水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一公职人员因吸食毒品,被包头市公安局处理两回,第一次拘留1白熊资讯网5天,第二次强戒两年。

举报还称,该公职人员的老婆也因吸毒被公安局处理一次。其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单位没有开除,现在继续在单位上班。

网友评论:有人认为应该开除公职,有人认为不应开除公职

记者注意到,对于该网友的举报,网友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公职人员吸毒被处理,影响很坏,理应被开除;有人认为,强制戒毒是一种行政处分,当事人可以保留公职;还有人称,只要当事人知错就改,不再复吸,应该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网友“人生”:公职人员吸毒,还被公安处理过,影响太坏了,应该开除公职。

网友“潇洒”:公职人员的身份决定了其工作的重要性,公职人员吸毒,工作肯定会大受影响,这种人应尽早开除。

网友“曾经沧海”:过去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处分,不开除公职。

网友“一江春水”:强戒属于劳动改造,属于行政处罚,不会开除公职,得饶人处且饶人。

网友“ME”: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两回事,这个好像处罚过了,一件事不能处罚两次。

单位回复:已注意到网上举报,4年前当事人已被纪委处分

网友举www.czybx.com报是否属实?6月20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包头市昆都仑区农牧局。

该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网友举报公职人员的帖子他们6月19日就看到了,已向当地网信部门作了说明。其称,当事人吸毒的事情当地纪委知道,已在2019年对其作出开除党籍、降低工资、保留公职处分。“目前是我们单位一名普通职工。”

“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戒毒措施后,其回到我们单位上班。单位领导这几年一直关注着他。截至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他有复吸的现象,因此单位对他按正常职工对待。”

该工作人称,当事人的妻//www.czybx.com子不是包头市昆都仑区农牧局白熊资讯网职工,其是否吸毒,是否受到公安机关处理,他们并不清楚。

律师说法:公职人员吸毒不一定都要开除公职

强制戒毒是行政处分还是刑事处分?公职人员吸毒会受到哪些处分,一定会被开除公职吗?听听律师怎么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介绍,《禁毒法》第四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查清其身份后通知。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该条规定,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政府对吸毒人员满足强制戒毒条件后适用的对其人身的强制措施,并非是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钟兰安介绍,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党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凡经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王喆楠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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