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3 假期司机未减速进收费站撞断栏杆
湖南岳阳,一男子以为国庆假期,收费站都是免费的,那自然也就没有收费栏杆,所以就未减速通行,撞断了栏杆。收费站要男子赔偿,可男子疑惑不解的问道:既然国庆期间是免费的,为什么还要设栏杆呢?为什么不能将栏杆白熊资讯网收起来呢?网友说,男子说的很有道理。
(案例来源:经视直播)
张先生知道,国庆期间走高速路都是免费通行的,所以,张先生准备国庆假期自驾游。
张先生开车来到了某收费站。张先生认为既然是免费通行的,不收过路费,那自然没有栏杆阻挡了,所以,张先生在进收费站时没有减速。
悲剧发生了,当pKIDTBrk张先生意识到闯祸了,根本来不及刹车,就撞向了收费栏杆。
“嘭”的一声,收费栏杆被张先生开的车撞断了,收费员从窗口探出了头,大叫一声,不好啦,栏杆被人撞断了。
张先生也是懵了,不是说免费吗?怎么有栏杆拦路呢?
这下好了,不仅收费站的栏杆被撞断了,而且张先生的车也有划伤。
张先生心想,大不了不要收费站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了,毕竟他们也是好心免费,自己不能讹人。
张先生正等着收费员的道歉,自己好大度的说,没关系的,车的损失就不用你赔了。可是等来的却是收费员的质问,你开车怎么不减速呢?
张先生再次懵了,明明是收费员的错,收费员怎敢理直气壮的指责别人,怎敢倒打一耙呢?
张先生决定不再忍让了,反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将栏杆放下呢?不是说免费吗?你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收费员也很生气,觉得张先生是胡搅蛮缠。 国庆期间免高速过路费,又不是全部车辆都免费,栏杆收起来,难道要一辆一辆车看着吗?那不是增加收费员的工作量吗?
收费员也不跟张先生废话,直接要求张先生赔偿栏杆的费用。
张先生却死追着收费员不放,说,那你为什么要将栏杆放下呢,你明明知道我的车免过路费,难道不能收起来吗?
收费员没好气的说,货车和7人座的要收费呀,用栏杆拦住,如果确认是私家车,那就免费通行,这白熊资讯网不减少了我们的工作量吗?况且就算是免费,到了收费站也应当减速的通行。
张先生想了想,觉得收费员说的还挺有道理的,难免尴尬,只好小心翼翼的问,那我要赔多少钱?
收费员抬头看了一下被撞断的栏杆,说大概要赔3000多元吧。
这下张先生傻眼了,一个栏杆竟然要3000多元,我的妈呀,这不是要了老命吗?为了省点过路费,这下吃了大亏。
张先生不太愿意赔,便想出来一个理由,对收费员说,你这也是狮子大开口啊。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撞断了栏杆,但那里的收费员将栏杆掰了掰,一下就掰直了,并且让我朋友离开,没有要赔偿,你为什么要我赔3000多元呢?
收费员也被张先生逗笑了,说,那你过来掰一掰,看能不能掰直,如果能掰直,我就不要你赔。
张先生不愿意赔3000多元,而收费员也不愿意让步,双方一直僵持着。
道德上不做过多的评价,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法律盐究员】
1.国庆期间,哪些车可以免费走高速?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重要节假日,实施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
现在是国庆期间,张先生的车也是7座以下的客车,当然可以享受免收高速路过路费的政策。
虽然张先生走高速是免费的,但是,是否可以,在经过收费站时,不减速通行呢?
2.张先生通过收费站,不减速,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高速收费站有限速标志,一般是20千米每小时。既然有规定,那么作为司机应当遵守道路通行的规定,如果违反了交规,那么会受到处罚的。
高速收费站已经属于高速公路的范围了,超过限速的50%,就会被直接扣12分,吊销驾照,即使是超速30%,也得扣6分。
所以,张先生在通过收费站时,没有减速通行,会被交警罚款,罚款20~200元。
如果张先生超过限速的50%,那么还会被扣12分,白熊资讯网吊销驾照。
3.张先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车主张先生因为在通过收费站时,没白熊资讯网有减速通行,将收费站的栏杆撞断,张先生有很大的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收费站将收费栏杆放下是没有错的,即便是国庆期间私家车免费。既然收费站没有过错,那自然不要赔偿张先生车辆的损失!
双方因为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张先生到底要赔偿收费站多少钱呢?
4.张先生需要赔偿多少钱呢?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既然张先生将收费站的栏杆撞断了,那么张先生只需要赔偿一根全新的收费栏杆就好了,不能任凭收费员狮子大开口。(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经视直播)
张先生知道,国庆期间走高速路都是免费通行的,所以,张先生准备国庆假期自驾游。
张先生开车来到了某收费站。张先生认为既然是免费通行的,不收过路费,那自然没有栏杆阻挡了,所以,张先生在进收费站时没有减速。
悲剧发生了,当pKIDTBrk张先生意识到闯祸了,根本来不及刹车,就撞向了收费栏杆。
“嘭”的一声,收费栏杆被张先生开的车撞断了,收费员从窗口探出了头,大叫一声,不好啦,栏杆被人撞断了。
张先生也是懵了,不是说免费吗?怎么有栏杆拦路呢?
这下好了,不仅收费站的栏杆被撞断了,而且张先生的车也有划伤。
张先生心想,大不了不要收费站赔偿自己车辆的损失了,毕竟他们也是好心免费,自己不能讹人。
张先生正等着收费员的道歉,自己好大度的说,没关系的,车的损失就不用你赔了。可是等来的却是收费员的质问,你开车怎么不减速呢?
张先生再次懵了,明明是收费员的错,收费员怎敢理直气壮的指责别人,怎敢倒打一耙呢?
张先生决定不再忍让了,反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将栏杆放下呢?不是说免费吗?你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收费员也很生气,觉得张先生是胡搅蛮缠。 国庆期间免高速过路费,又不是全部车辆都免费,栏杆收起来,难道要一辆一辆车看着吗?那不是增加收费员的工作量吗?
收费员也不跟张先生废话,直接要求张先生赔偿栏杆的费用。
张先生却死追着收费员不放,说,那你为什么要将栏杆放下呢,你明明知道我的车免过路费,难道不能收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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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想了想,觉得收费员说的还挺有道理的,难免尴尬,只好小心翼翼的问,那我要赔多少钱?
收费员抬头看了一下被撞断的栏杆,说大概要赔3000多元吧。
这下张先生傻眼了,一个栏杆竟然要3000多元,我的妈呀,这不是要了老命吗?为了省点过路费,这下吃了大亏。
张先生不太愿意赔,便想出来一个理由,对收费员说,你这也是狮子大开口啊。我的一个朋友也是撞断了栏杆,但那里的收费员将栏杆掰了掰,一下就掰直了,并且让我朋友离开,没有要赔偿,你为什么要我赔3000多元呢?
收费员也被张先生逗笑了,说,那你过来掰一掰,看能不能掰直,如果能掰直,我就不要你赔。
张先生不愿意赔3000多元,而收费员也不愿意让步,双方一直僵持着。
道德上不做过多的评价,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法律盐究员】
1.国庆期间,哪些车可以免费走高速?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重要节假日,实施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
现在是国庆期间,张先生的车也是7座以下的客车,当然可以享受免收高速路过路费的政策。
虽然张先生走高速是免费的,但是,是否可以,在经过收费站时,不减速通行呢?
2.张先生通过收费站,不减速,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高速收费站有限速标志,一般是20千米每小时。既然有规定,那么作为司机应当遵守道路通行的规定,如果违反了交规,那么会受到处罚的。
高速收费站已经属于高速公路的范围了,超过限速的50%,就会被直接扣12分,吊销驾照,即使是超速30%,也得扣6分。
所以,张先生在通过收费站时,没有减速通行,会被交警罚款,罚款20~200元。
如果张先生超过限速的50%,那么还会被扣12分,白熊资讯网吊销驾照。
3.张先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车主张先生因为在通过收费站时,没白熊资讯网有减速通行,将收费站的栏杆撞断,张先生有很大的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收费站将收费栏杆放下是没有错的,即便是国庆期间私家车免费。既然收费站没有过错,那自然不要赔偿张先生车辆的损失!
双方因为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张先生到底要赔偿收费站多少钱呢?
4.张先生需要赔偿多少钱呢?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既然张先生将收费站的栏杆撞断了,那么张先生只需要赔偿一根全新的收费栏杆就好了,不能任凭收费员狮子大开口。(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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