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2 律师谈泼男孩开水者将付出什么代价
“恶魔现世!”广西南宁,13岁男孩拒绝给高年级同学洗衣服,被8名同学泼了11盆开水,导致全身多处烫伤,男孩被霸凌后,对方威胁男孩:不能告诉任何人,不然就弄死你。直到9天后,有同学推门看到男生伤口,才把此事告诉给老师,此时男孩身上的伤口已经化脓恶化,触目惊心。官方回应:8人已被处理。网友: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的是谁?
(来源:红星新闻 头条热榜)
老张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后,急匆匆赶到了医院,可当他看到儿子身上的伤口后,气的浑身发抖。
他看到儿子的前胸后背都是烫伤,伤口已经化脓恶化,看上去触目惊心。
老张怎么都没有想到,13岁的儿子,2024年2月底才转入这所全日制寄宿学校就读,可这才短短2个多月的时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他从儿子小张口中得知,小张身上的烫伤是被8名同学用开水泼淋造成的。
从3月底4月初,小张就被同学给欺负了,他们要求小张做他们的马仔,帮他们洗衣服,如果不做这些,就会挨打。
4月初到5月7号这段时间,小张被他们殴打了十多次。
5月7日那天,那8名学生再次要求小张帮他们洗衣服,小张不肯,他们就扒了小张的衣服,只给小张留了一条底裤,端来11盆开水,直接淋到了小张的肩膀上。
泼完之后,他们还威胁小张:你不能把此事告诉任何人,(否则)我就弄//www.czybx.com死你。
之后他们更是要求小张穿上长衣长袖,遮住伤口,小张见对方人多势众,一直不敢声张。
直到5月15日,另外宿舍的一个同学,不小心推门进去后,看到小张身上的伤口,才把此事告诉教官。
但是此时距离事情发生已经过去9天,小张身上的伤口已经化脓恶化了。
出了这样的事情,老张自然是要为儿子讨一个公道的。
5月22日,当地教育局通报:
经查,赵某、蒙某等8人对同校同学张某(男,13岁)通过殴打、水烫等方式进行欺凌,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目前张某已在医院进行治疗,身体状况恢复良好。
公安机关对17岁的赵某、16岁的蒙某采取了刑事拘留,而对其他6名未满16周岁的涉事学生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名中学生欺负一个13岁的小男孩白熊资讯网,里面还有十六七岁的少年,只能说这些学生真的毫无人性。
学校本应该是教书育人、培养品行的地方,但是赵某、蒙某等8人霸凌他人的做法,让人愤怒和震惊。
1、赵某、蒙某等8人故意白熊资讯网伤害他人身体,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为人校园欺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及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且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小张目前还在治疗中,他的伤情鉴定结果,将影响着赵某、蒙某相对应的刑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www.czybx.com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此案中,赵某17岁,蒙某16岁,两人都已经年满16周岁,因此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而其他6名学生,因为未满16周岁,虽然不予刑事处罚,但是也已经被行政拘留了。
2、这8名实施校园霸凌的学生及其家长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实施霸凌行为的行为人需要承担对被霸凌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这8名学生及其家属,应当赔偿小张及家属: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如果此事对小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对方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3、学校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者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小张从3月份开始,就多次被这8名同学殴打欺负,特别是小张5月7日被开水烫伤后,学校在9天之后才发现这一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是否尽到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存在过错,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核实调查。
当地回应会依法依规处理此事。目前,这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相信官方会给小张及www.czybx.com社会一个公平正义的处理结果。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头条创作挑战赛#
#男生被同学殴打水烫:8人被处理#
(来源:红星新闻 头条热榜)
老张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后,急匆匆赶到了医院,可当他看到儿子身上的伤口后,气的浑身发抖。
他看到儿子的前胸后背都是烫伤,伤口已经化脓恶化,看上去触目惊心。
老张怎么都没有想到,13岁的儿子,2024年2月底才转入这所全日制寄宿学校就读,可这才短短2个多月的时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他从儿子小张口中得知,小张身上的烫伤是被8名同学用开水泼淋造成的。
从3月底4月初,小张就被同学给欺负了,他们要求小张做他们的马仔,帮他们洗衣服,如果不做这些,就会挨打。
4月初到5月7号这段时间,小张被他们殴打了十多次。
5月7日那天,那8名学生再次要求小张帮他们洗衣服,小张不肯,他们就扒了小张的衣服,只给小张留了一条底裤,端来11盆开水,直接淋到了小张的肩膀上。
泼完之后,他们还威胁小张:你不能把此事告诉任何人,(否则)我就弄//www.czybx.com死你。
之后他们更是要求小张穿上长衣长袖,遮住伤口,小张见对方人多势众,一直不敢声张。
直到5月15日,另外宿舍的一个同学,不小心推门进去后,看到小张身上的伤口,才把此事告诉教官。
但是此时距离事情发生已经过去9天,小张身上的伤口已经化脓恶化了。
出了这样的事情,老张自然是要为儿子讨一个公道的。
5月22日,当地教育局通报:
经查,赵某、蒙某等8人对同校同学张某(男,13岁)通过殴打、水烫等方式进行欺凌,造成张某身体多处受伤,目前张某已在医院进行治疗,身体状况恢复良好。
公安机关对17岁的赵某、16岁的蒙某采取了刑事拘留,而对其他6名未满16周岁的涉事学生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名中学生欺负一个13岁的小男孩白熊资讯网,里面还有十六七岁的少年,只能说这些学生真的毫无人性。
学校本应该是教书育人、培养品行的地方,但是赵某、蒙某等8人霸凌他人的做法,让人愤怒和震惊。
1、赵某、蒙某等8人故意白熊资讯网伤害他人身体,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行为人校园欺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及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且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小张目前还在治疗中,他的伤情鉴定结果,将影响着赵某、蒙某相对应的刑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www.czybx.com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此案中,赵某17岁,蒙某16岁,两人都已经年满16周岁,因此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而其他6名学生,因为未满16周岁,虽然不予刑事处罚,但是也已经被行政拘留了。
2、这8名实施校园霸凌的学生及其家长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实施霸凌行为的行为人需要承担对被霸凌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这8名学生及其家属,应当赔偿小张及家属: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如果此事对小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对方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3、学校如果没有尽到责任或者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小张从3月份开始,就多次被这8名同学殴打欺负,特别是小张5月7日被开水烫伤后,学校在9天之后才发现这一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是否尽到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存在过错,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核实调查。
当地回应会依法依规处理此事。目前,这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相信官方会给小张及www.czybx.com社会一个公平正义的处理结果。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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