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八年必须转正 劳务派遣十年以上转外包 十年以上临时工新政策
要说到劳务派遣工的弊端,想pyhJKp必最大的一点就是没有安全感了,很多在国企上班的派遣工都想着有一天自己能转正,但劳务派遣变成正式工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那么劳务派遣八年必须转正的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马上来了解一下吧!
劳务派遣八年必须转正
劳务派遣工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八年不一定能转正。《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务派遣工的转正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工作多少年必须要转正说的条例,只有同工同酬的概念,劳务派遣工是可以转正成为企业的正式工,但是不是说八年内必须转正。
劳务派遣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它主要运用在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中实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表示劳务派遣工与企业的正式工享受的是同工同酬,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
但是《劳务合同法》中对于劳务派遣工的转正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工作多少年必须要转正说的条例,只有同工同酬的概念,所以说劳务派遣八年必须转正,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劳务派遣工是可以转正成为企业的正式工,但是不是说八年内必须转正。
劳务派遣工如果想要转正也是有可能的,但是需要靠自己的努力,让自己足够优秀,让公司觉得岗位离开你不行,你才会有转正的机会,一般劳务派遣工是不会转正的。
劳务派遣转正式工条件
劳务派遣工如果想要转正也是有可能的,但是需要靠自己的努力,让自己足够优秀,让公司觉得岗位离开你不行,你才会有转正的机会,一般劳务派遣工是不会转正的。
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的在岗劳务派遣人员(限公司引进的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改签直接用工的范围。
(1)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劳务派遣合同,期白熊资讯网满的。
(2)在技术员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的(以聘任时间为准)。
(3)连续4年考核结果均“优秀”的。
(4)获得集团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业务能手、首席员工、总经理特别奖或连续三年获得集团公司年度优秀管理者、优秀业务能手、//www.czybx.com优秀员工的。
(5)获得市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劳模、标兵、五一奖章等)的。
(6)参加职工技能竞赛,个人获得大工种前三名(录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种前两名或连续三年获取名次的。
(7)参加集团公司技术比武,个人连续三年获得第一名的。
(8)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
国企劳务派遣值得去吗
国企劳pyhJKp务派遣值得去,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
首先,国企的劳务派遣大多数还是比较靠谱的,其本身是符合规范,并且有保障的,至少比其他任何企业都靠谱,但也有一些国企的劳务派遣制选择性靠谱,特别是对一些主体岗位上的混岗劳务工不公平,有的国企,就把劳务工转为正式工,有的国企,背不起这个人工成本负担,把劳务工转为了业务外包工。
其次,劳务公司最好是国企的合资企业或者改制企业,归根到底还是国企的关联企业,这种劳务工(外包工)就是一个形式,除了一些硬性待遇不能享受之外,其他的薪酬福利还是与正式工差不多的,就是低一点,国企对劳务工和外包工,尤其是与正式工混岗的劳务、外包工,规定表现优秀的,比如,技能大赛获奖的、管理水平较高的、技术成果转化的劳务和外包工,可以转为正式工。
国企待遇好是针对正式工而言的,作为劳务派遣工,其福利待遇,包括薪资水平差异较大,劳务外包的另一个原则就是打包自己的非核心业务,也就是平时所讲的脏活累活,这些活多但是技术含量低,也就造成了大多数劳务外包人员在干活,正式工我们看不到人。
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数超标,怎么办?
国有企业主要采用业务外包和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解决劳务比例超标问题。
过去很多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数都是超标的,为了规避超标的问题,很多国企采取外包和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一方面将原有从事一线工作的劳务派遣职工转入外包公司,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以业务外包的形式,继续为国企提供劳动。另一方面将原有的保洁、保安等辅助类人员转pyhJKp为非全日制用工,继续为国企提供劳动。通过这样的方式,将原有劳务派遣的人数减少。
例如:某国有企业,改革前,有在编职工1300人,劳务派遣职工400人。由于劳务派遣占比(31%)严重超标。改革后,劳务派遣职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50人,外包职工(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0人,非全日制用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50人,那么该国企劳务派遣职工占比是多少?
改革后,该国企劳务派遣职工占比:150/(1300+150+50)=10%,刚好符合要求。
实际上,改革后只不过是将原有400名劳务派遣职工,进行了二次分类。保留了150名劳务派遣工,另外将200人改为外包工,50人改为非全日制用工。换汤不换药,依然还是原来的400名劳务派遣工,只不过换了个说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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