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熊资讯网 - 娱乐资讯_女性资讯_母婴健康_情感文章_百科知识_星座运势

手机版
二维码访问手机版

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 共享产品有哪些

日期:2021-04-13 15:17:23 来源:欣欣 浏览:733次 栏目:热点

本来共享产品的初心就应该是来方便大家的生活和出行,其中共享充电宝也是对大家应该有利的一个产品,但是近日一则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的报道让大家对共享产品再次关注起来,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接下来大家就随白熊资讯网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 共享产品有哪些

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有宁波消费者称归还小电充电宝后连续四天计费,99 元押金被扣缴。据称,小电客服要求消费者调取监控录像证明已归还充电宝才可退款。

据悉,该消费者在提供相关监控后,小电客服称订单已超过 48 小时,无法处理退款。调查发现,目前有多名消费者反映租借bcBNOC小电共享充电宝归还后继续扣费,扣款金额多为 99 元,且存在退款难问题。记者致电小电客服,回应称订单超 48 小时则无法退款。

另据界面新闻报道,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梳理发现,目前消费者针对共享充电宝所提出的投诉数量近 3.7 万条,其中共享充电宝的四家头部企业 “三电一兽(街电,小电,来电,怪兽充电)”的投诉数量占到近六成,来电充电宝投诉量为 2293 条,小电充电宝投诉量为 9372 条,怪兽充电为 7232 条,街电为 2788 条。

关于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的问题,小电科技表示,消费者归还时的不当操作可能会使得 “归还”充电宝后系统仍然计费,有些情况是消费者在归还时充电宝并没有被完全插入进卡槽,或者插反。

IT之家了解到,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 2020 年中国共享充电宝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9 年中国共享充电宝用户数量已经达到 2.5 亿人,交易规模达到 79.1 亿元,未来三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44.9%。

公开资料显示,自 白熊资讯网2016 年成立以来,小电科技已经完成五轮融资。投资者名单中也不乏苏宁金融、腾讯投资、金沙江创投、红杉中国等知名机构。同时,据 IPO 早知道报道显示,小电科技正计划今年内在香港上市,最快将于本月底向港交所递交招股说明书。

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 共享产品有哪些

共享充电收费巨坑

其实共享充电宝行业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从初期的漫天质疑到中期的百电大战,现如今的诸侯争霸,共享充电这个江湖每一步都是腥风血雨,如今还能屹立并存于世都是经过市场淘汰之后的行业翘楚。

共享充电经过了市场的培育期后逐步获取了稳定的粉丝用户群体,越来越多的租户也确实感受到了共享充电带来的户外续电的便利。但是消费者在享受服务的同事也同时遭遇到各种痛点暴击。

我们先来说说坑二—强制购买充电宝。对于任何一个共享充电品牌如果是想靠着偷卖共享充电宝而生存的,我只能说这个品牌可能活不了多久了。强制购买如果是品牌商自己的后台设置的强制条例,那本身就是一个侵犯消费者消费权益的严重侵权行为,品牌商的服务后台应该有提供售卖充电宝的这个服务,但肯定是获得客户的同意授权,然后用户购买时输入了支付密码才能购买成功。据笔者对市面上的各种品牌的了解,强制购买的条款基本99.9%品牌商不会有吧,因为强制购买无非是一个自找麻烦的条款,21世纪的消费者没有那么不谙世事,也不会做待宰的羔羊,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好事的媒体和同行虎视眈眈,谁敢越雷池半步?所以报道里面的情况或许存在,但很大的几率是用户的误操作导致的一个误会,再次不做深述。

再来说说坑一—充电宝归还后,仍在计费。这个情况确实在很多www.czybx.com品牌充电宝租借中存在这个问题。但是发生这个问题在笔者看来也绝非是品牌商故意为之,因为能活到今天的共享充电品牌还不至于靠这点偷鸡摸狗的计量饮鸩止渴,苟且于世,就算他们想多赚点钱还不如从成本端是控制可能更神不知鬼不觉。

为什么会存在www.czybx.com“充电宝归还后,仍在计费”的这种情况。原因其实很简单,归还后的充电宝发出的指令并没有被接收到。为什么没有被接收到,笔者个人观点,原因应该有3点。第一,归还时正好断电了,机柜里面的机芯没接收到归还的信息,归还的信号无法传输到管理后台,所以计费没有停止;原因二:机柜正好断网,归还的信号无法传输到后台归还的信号无法传输到管理后台,所以计费没有停止;原因三:充电宝的底座接触端无法正常感应传递数据(硬件故障,必须进行维修)。

共享宝归还后还在计费,看来也是一个误会,原因是机器打了个盹(导致数据没有接收)。但是发生这个问题,这个责任肯定是品牌运营商的,因为机器是你提供的,如果你还没有一套比较完善成熟的运营设备,你就不应该投入市场去影响消费者的用户体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实针对共享充电宝归还计费未终止的问题,嘟嘟共享充电早就已经完全规避了这类问题。嘟嘟共享充电宝的机柜机芯每20分钟实行一次芯跳(及时机芯重新收集一次机器的整体信息),重新获取机柜的所有信息。而且还有自动断电重启功能,就算归还充电宝的那一刻是断网断电状态,导致归还的指令没有被接收也不要紧,断电会重启,重启后也会按照指定的时间继续芯跳完成数据收集。只要你归还了充电宝,系统也会通过识别到充电宝的SN号判定出租户已经正常归还了充电宝,从而会追溯到前20分钟正常合理收费,不会多收你的钱。嘟嘟充电的产品更多是站在用户的立场去设计和研发,所以他们的产品设计更具人性化和亲和力。

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 共享产品有哪些

怪兽、小电两个品牌投诉名列榜首

据2019年共享充电宝数据,涉及共享充电宝的投诉共有229条,投诉主要集中在乱扣费、押金不退、好借难还、客服联系不上等方面。

这229条投诉中,涉及的共享充电宝品牌主要是怪兽、小电、来电、街电、云充吧、搜电。从具体比例来看,怪兽的投诉量最多,占据了43%;小电的投诉量紧随其后,占比达到40%;街电的投诉占到了7%;搜电和来电的投诉占比均为3.5%;云充吧的投诉占比为3%。

目前市面上的各大品牌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于整个行业而言,问题也就是意味着挑战,如果未来共享充电这个行业想走的更远更好,那必须制定好更为成熟的行业准则,更加注重用户的体验,这样才能在未来走得更远更高。

共享充电宝涨价“一路开挂”

“上周在衡山路一家酒吧借了个充电宝,一扫码,发现6元/小时。要知道,电商平台上大容量的充电宝才七八十块,租几次的钱够买一个了。”对于近期共享充电宝纷纷涨价,在上海工作的周小姐很感慨。

在一线城市热门商圈的部分酒吧,共享充电宝定价普遍在4元/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0元/小时,相较于投放初期平均1元/小时,涨幅惊人。

除了提价,共享充电宝的运营乱象也引发用户“吐槽”。

“3月9日当天已经归还充电宝,机柜的显示灯也亮了。没想到十天后被告知没归还,直接扣款99元。”提及共享充电宝的乱扣费现象,网民“Oyang”愤愤不平。

“借时容易还时难”,是近来用户反映较为普遍的问题。有武汉市民反映,他在一家商场借了一个共享充电宝,等到吃完饭想还的时候,发现原来的租借点卡槽已经满了。“跑了好几个地方,发现要么卡槽也是满的,要么系统提供的是假归还点,不仅跑了冤枉路,最后还多掏了好几十块钱。”

来自某网络投诉平台的统计显示,仅“来电”一家的投诉量就达到2000多条,内容集中在霸王条款、乱扣费等方面。

谁是共享充电宝的最大利益分享者?

从1元/小时到4元/小时甚至10元/小时,各大共享充电宝为何急着涨价?

专家认为,一方面是为了上市的需要,涨价使得企业的收入、利润等数据变得更加好看;另一方面,不少共享充电宝虽然自诩为消费科技企业,其实技术门槛不高,服务同质化严重,涨价也是在给线下商户“打工”。

安信证券的报告指出,共享充电宝不具有用户黏性,对线下场景的依赖性较强,特别是热门商圈的入驻成本、分成比例不断升高,共享充电宝只能通过充分让利来抢占市场。

在深圳经营酒吧的郭先生告诉记者,三年前,店内开始引进共享充电宝,当时店家与平台的分成大约为5:5,如今一路演变为6:4、7:3甚至8:2。“根据位置、客流不同,共享充电宝给单店带来的月收入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以“怪兽充电”为例,根据其公布的数据,2020年公司的佣金费率达到44.1%,入场费率达到14%,两者合计达到58.1%。也就是说,怪兽充电涨价带来的利润,很大一部分进了合作伙伴和线下商户的腰包。

莫让急功近利思维抑制“刚需”

共享充电宝涨价,是因为存在“刚需”。有专家指出,随着5G时代的到来,5G手机的耗电量更大,再加上手机各种大型应用以及短视频、下载的高强度需求,共享充电拥有可观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在激烈的竞争厮杀后,“剩者为王”的局面,使得共享充电宝有更强的底气涨价bcBNOC

然而,快速涨价很可能透支共享充电宝的发展空间。不少消费者表示,持续涨价之下,只能逐渐降低充电宝的租借频次,养成自带充电宝的习惯。另外,快充技术的发展以及手机电池续航能力的增强,也在缓解用户的电量焦虑,削弱用户对共享充电宝的消费意愿。

一味地“涨价吸金”,背后是企业急着赚钱、投资人忙着上市、商家乐得额外增收。如此一来,好不容易培养起的用户习惯很可能被毁掉。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陈礼腾认为,共享充电宝企业即使上市,但盈利模式单一使其长期前景难被看好。未来,共享充电宝企业需要构建新的增长路径,在数据、流量、场景上进一步深耕。安信证券研究员诸海滨认为,参照部分自动售货机近20%的广告收入比例,后续广告端开发是共享充电宝公司可以大力拓展的方向。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原创否则皆为转载,再次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章标题: 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计费 共享产品有哪些

文章地址: www.czybx.com/redian/9934.html

相关文章